教研函〔2015〕29号?xml:namespace>
关于组建瑶海区心理健康教育团队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办[2014]3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组建瑶海区心理健康教育团队。现将团队成员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教学指导思想端正;积极主动参加新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专业素质好,教学能力强;
3.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能积极主动地承担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它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服从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3.搞有偿家教,体罚学生,参与编写、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未经批准的教辅用书,不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的。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瑶海区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成员申报表》及《汇总表》(见附件),于5月8日前,将纸质稿送至区原科研处(和平校区5楼),电子稿发送至hf38jky@126.com。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3349116662
附件一: 瑶海区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成员申报表.doc
附件二: 瑶海区心理健康教育团队成员申报汇总表.doc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教研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