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合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xml:namespace>
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合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凡我区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科研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学术团体、个人均可申报安徽省和合肥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申报课题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
(三)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已承担省、市级课题而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应立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选题应具有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着眼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理论创新,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申报选题应以有关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重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在注意研究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同时,突出对教育教学改革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和体现广大教育工作者创造性的实践探索;倡导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的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为了便于选题,列出以下研究领域,供申报者在选题时参考。也欢迎申报单位或个人结合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和教育教学面临的实际问题,自主提出研究课题。
1.城乡教育一体化背景下的义务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政府主导下的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与创新研究
3.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研究
4.中职教育“产教融合”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5.残疾及其它特殊群体儿童少年教育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6.教育“管办评”分离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7.教育信息化支撑体系应用示范研究
8.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9.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0.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1.基础教育质量监控体系建构与考试评价改革研究
12.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研究
13.基于素质教育的办学行为规范研究
14.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15.教师绩效考核背景下的师德标准与师风建设研究
16.学校管理制度创新与实践研究
17.学校文化建设研究
18.中小学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9.课程改革与学科教学模式创新的研究
20.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研究
21.中小学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22.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3.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24.完善学生体质和学校体育评价机制研究研究
25.农村中小学艺体教育资源整合研究
26.地方特色资源的课程化开发研究
(三)申报者应认真做好课题论证和研究设计,实事求是的填写统一规格的《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一),所提交的表格必须符合统一规格,并以A4纸型打印。否则,不予受理。申报者所在单位应认真负责地签署意见。省、市级课题不得同时兼报。
(四)为避免立项课题因负责人的变动而影响课题研究工作,课题组实行双负责人制,即每个课题组在申报时就应明确两名课题负责人。
三、申报办法
课题申报由单位或个人申请、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者将填写好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合肥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三份及《2016年度申报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汇总表》(见附件二)报区教研室611室,电子稿发送至4621484@qq.com。申请书及汇总表中的“学科(课题)分类(代码)”一栏的填写请参考 “课题分类及代号说明”(见附件三)。汇总表的填写具体要求如下:
1.表格的信息要齐全。
2.请不要改变行高和列宽。
3.内文字用楷体-GB2312,字号12号。
4.申报人负责人不超过2人。单位信息前要注明所在市,如合肥市某某学校等。
四、材料上报时间
各单位上报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22日(三十八中上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各单位应据此安排、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区教研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明显不具备研究能力或论证及设计过于简单的视为初审不合格,不予上报。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是提高教育科学水平,为教育决策提供服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要大力宣传、广泛动员教师申报课题,积极承担研究任务,同时要坚持标准和严格要求,确保课题申报的质量。
区教研室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6448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