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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阳光小学管理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 2020-11-18 09:54 发布单位: 平顺县阳光小学 浏览量: 785 【公开】



平顺县阳光小学

 

管理制度汇编

 (2017年9月)

 

 

《阳光小学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类印章的使用和管理,使学校印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印章权威性和严肃性,明确印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规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处室应高度重视学校印章管理与使用工作,规范遵守本规定。各印章管理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照章办事,凡是不符合本规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拒绝用印。 

第三条 学校印章包括学校公章、党支部印章、各职能部门印章、校领导公务私章等,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学校公章、党支部印章由学校办公室管理;财务印章由财务室管理;各职能部门印章由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种类 

第四条 学校公章  学校公章代表本校的法定名称,代表本校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用于以学校名义上报、平送的文件、报表、布告、通告、公函、聘书、奖状、合同、协议书、证明、申请、说明、成果鉴定书、项目申报书、成果申报书、计划任务书、职称申报表等。 

第五条 专用印章  专用印章包括“学籍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专用印章不能代表整个机构权力,只能用于印章上刊明的使用范围,超过这个范围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六条 名章在一定范围具有规定的效力。校长的法人名章具有法人效力。 

第三章 用印批准权限 

第七条 使用学校公章,必须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并根据用印件的内容由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使用职能部门印章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各职能部门做好登记。 

第九条 使用校长法人名章,须经校长本人签名批准,方可用章。 

第十条 情况特殊的,须由校长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四章 用印规定 

第十一条 各科室本着严格管理、方便工作需要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制,由科室负责人保管,并建立印章管理使用登记册。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学校办公室,职能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科室办公室内,印章未经管理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学校公章须经校长同意,职能部门印章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派专人携带前往。 

第十三条 需由学校出具介绍信的,介绍信需写明活动事由,印章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并填写《公章使用申请表》后方可出具签章后的学校介绍信。 

第十四条 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证件及空白奖状、证书上用章,因特殊情况需要的,须经校长同意。 

第十五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先由主管领导审核,再由校长审定签名后,方可用印。 

第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印章管理人员可拒绝用印。 

(一)上报及下发的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当;   

(二)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印件; 

(三)未经主管领导审核及校领导签发批准的印件; 

(四)非本校教职员工或与本校工作、业务无关的印件。 

第十七条 印章管理人员用章时,应当审阅、了解用印内容,同时还要检查留存材料是否齐全。用印后一般需要保存的材料有: 

(一)《公章使用申请表》;

(二)协议书、合同书应保留一份文本; 

(三)各类证书要附有颁发文件领导人批准的书面材料、名册及证书的样本,并逐一核实; 

(四)没有留存材料的,要详细记载用印情况。 

第十八条 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登记的项目包括:用印日期、内容摘要、批准人、用印科室、用印人、用印数以及留存材料等项。 

第五章 印章的安全与管理 

第十九条 印章必须指定原则性强的专人保管,不得遗失。 

第二十条 掌管印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二十一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故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处分,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盖印位置要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名称要与印件落款一致;不漏盖、不多盖。 

第六章 印章的刻制与注销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所有印章的刻制、注销均由学校办公室管理。需刻制印章的,须写申请并经校长签字同意后到学校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需注销的印章均应及时交回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并将注销印章交办公室归档。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科室均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有关印章管理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利用其它渠道非法刻制部门印章。 

第二十五条 印章管理人员未能按用印管理规定用印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导致学校损失和产生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给予相关处分,并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阳光小学档案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学校的档案,均由校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条、要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保持其历史联系,要做到“有规可循,有日可查”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条、要确保档案内容的机密,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第四条、每年年底,各口负责人开始收集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经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交档案室进行统一编目。

第五条、保持档案室整洁卫生,并有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尘、避光等安全措施。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善于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

 

  

《阳光小学档案保管制度》


第一条、及时接收归档的档案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发现档案材料不完整时,督促和协助有关人员收集齐全,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第二条、已进库的档案资料,要及时按标准、规范进行整理、分类,按编号顺序进行存放,达到整齐、美观、查找方便。

第三条、档案人员要经常检查库房,落实“七防”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第四条、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任何人不得故意损毁、丢失,严禁泄密、涂改、伪造、出卖,如有违纪要追究责任。

第五条、热情主动为领导和各处室服务,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

第六条、接收或归还档案,要当面点清,检查有无缺页、破损、污染等情况,对破损的要及时进行修补及技术处理后才归卷入库。

第七条、变动保管期限,调整密级,销毁过期档案资料,都必须提出意见。经档案鉴定小组鉴定,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档案的管理逐步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第九条、对档案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得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处。

 

 

《阳光小学档案借阅制度》


第一条、档案员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经手查找调卷,督促借阅者履行手续,无关人员非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档案室开箱取阅材料。

第二条、凡借阅档案资料者,均要按照《查阅档案资料登记卡》的栏目进行登记,本校人员调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材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借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材料,需经办公室主任或校领导批准才能调阅。

第三条、外单位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的介绍信,经本校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阅,但一般不外借。

第四条、借阅者要确保档案材料的机密与安全,不得折绉、污损、拆散、私取或裁剪档案材料或在文件上划线、圈点、打叉、涂改等,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借阅者未经本校领导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摘录翻印、复制或公布档案材料。

第六条、借阅者均要在档案室内阅读,严禁带到公共场所阅读,如有违反或遗失,要追究责任。

  

 

《阳光小学档案保密制度》


第一条、档案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家庭生活、亲友聚谈、通信、公共场所谈话涉及机密事项,更不能擅自携带机密档案出库。

第二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材料。机密档案材料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

第三条、收回在密级档案材料时,要认真清点有无缺页,询查有无复印和摘抄机密材料,是否抄录在保密本上,应在借阅单上填写清楚。

第四条、不能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能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第五条、经常检查借出的密级档案的保密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发现有泄密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阳光小学收发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做好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催办等; 

第二条、做好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印制、分发等; 

第三条、做好文书管理,包括:保管、提供借阅、整理、归档等。 

第四条、学校的各种会议记录、制度文本等。 

第五条、行文管理规定  

(一)凡以学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通知、函件、等),由主办处室主任拟稿,经分管领导初审,学校办公室核稿后送校长签发。 

(二)经校长签发的文稿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登记、用印、分类存档。红头公文由学校办公室发送,其他类别公文和材料由主办处室上报。  

第六条、收文管理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校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校处理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送校领导阅示或送有关处室办理。  

(二)学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校长阅示后,交有关负责人阅办。学校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1、传阅的文件,交给有关人员签字传阅,传阅完毕,收回存档。  

2、转发交办的文件,交经办人签收,所有交办文件应定期收回,要按规定上报、存档。  

3、各负责人办理的公文,应送主办部门,紧急文件先办后阅,办理与传阅同时进行。  

4、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校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5、上级部门来文有限制日期要求的,应及时催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第七条、文件传阅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对来文要及时处理,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     

(二)学校办公室在做好文件的签收、分类、登记工作后,提出拟办意见。  

(三)按照拟办意见规定的范围,由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时将文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  

(四)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阅办的文件,各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并在文件上注明反馈结果。  

(五)文件应当天阅毕,最长不超过三天,急件应随到随阅,不积压文件。文件阅后应及时返还工作人员,如需继续使用,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另行办理借阅或复印。  

(六)密级文件的传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级文件不准带出办公室,不准复印、摘抄,不准泄露文件内容。     

(七)阅批文件,一律使用碳素笔或钢笔。  

(八)工作人员应做到勤送、勤取、勤催;及时传阅和催办。  

第八条、文件保存  

(一)对每一号文件,必需将1份文件原件或1份复印件及文件发放记录按照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  

(二)对处理完的文件(含重大活动材料等),要及时整理,按照规范要求和时间顺序归档,保证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     

(三)做好文件的备份工作,一般要求使用电子备份和纸介质备份,便于日常使用。 

 

 

 

《阳光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学校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学校教育经费实行分级管理,经费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办法,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学校财务部门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a)
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b)
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c)
学生学杂费收入。
  d)
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e)
其他杂项收入等。
  
财务部门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学校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a)
学校向财务部门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财务部门据此作出下年度预算,经主管校长审核。
  b)
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当年经费数,安排相关工作。
  c)
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项目,须经领导签字批准。
  
四、 经费使用管理
    1
费用报销一律先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校长审批,然后到财务室报销。
  2
、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五、计凭证、帐票、报表以及会计档案管理。

a)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各项原始凭证。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单据给予报销,不符合规定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b) 学校财务部门,应按会计制度对各类经济业务事项,通过会计凭证及时记帐、算帐。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内容真实,帐目清楚,数字准确,资料齐全。

c) 财务部门各经办人员,应按岗位要求,按时向主办会计提供各项经费开支的明细科目余额表,供主办会计编造会计月报、季报、年度决算报表。编造的各种报表,经主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d) 财务部门各岗位经办人员,应按财务档案管理要求,将会计凭证、帐薄、财务计划、会计报表,以及有关开支的经济文件资料,分类清理、装订、编号、造清单送交主办会计汇总,编造移交清册,送交学校档案管理。

e) 财务部门除向上级报送财会报表外,及时向领导反映不合理开支和超支的情况,协助领导管好、用好资金。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

1 学校财务部门应认真执行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对于不执行计划,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付款或报销,同时报领导处理。

  2、学校财务部门有权对学生财产、物资的使用和保管部门进行财产、物资的核对和检查,以保证国家财产、物资的完整和安全。

  3、会计必须对学校负责,每月对各项费用凭证审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纠正。

  4、主管校领导每年对财务部门的会计凭证、帐薄抽查一次,以保证学校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的正确贯彻执行。

  5、财务人员有责任帮助和监督学校领导认真执行《会计法》和财经纪律,对于学校领导违反《会计法》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经指出的不改正的,财务人员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阳光小学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六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阳光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保胎时间),包括寒、暑假,如果正好在假期中生育的,从婴儿出生那一天算起(参考出生证)。请产假许提前一个月告知学校,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二、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2.丧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婚假:

1.员工结婚,依法登记领取结婚证的,婚假3天。

2.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旅途往返时间给路程假。

四、事假和病假:

教师子女完婚给予三天假期。

1.属于职工大病医疗规定范围内的病种(癌变病种),请假半年以内,以正常上班对待,超过半年不到一年的,超一个月扣除一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并扣除年终奖金。

 一学期请假累计大于等于30天小于60天的,扣除两个月的奖励性绩效,等于60天的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大于60天的除扣除半年奖励性绩效外,无年终奖(指第13月工资)。

五、其它规定:

1.请假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请假一天以内直接向教学副校长请假;请假2---3天的,由校长批准;超过3天的,由教育局批准。

2、请假一天减1,旷工1天减3分。

3、请临时外出小假每月5次以内不扣分,不影响每月满勤奖,第6次小假开始每次扣0.5分,每次小假不得超过1小时。

3、迟到早退一次减0.2分;旷课一节减1分。

4、上课、上自习要求提前一分钟侯课。迟到超过2分钟记缺岗一次,超过10分钟记旷课一节。

5、全校开会(总校)、重大活动(元旦、六一、运动会,各种集体比赛、考试等)请假一次减2分,无故不参加者减3分,迟到、早退每次1分。

6、每月正常请假1天以内不扣分,满勤加1分。

7、正常上班时,查课、开会、大型活动等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脱岗一次扣2分。

8、除突发特殊事件外(可补假条),请假必须发生管理平台程序,教务外调课之后离开。

9、请假程序:管理平台书写假条——告知主管领导——安排调课——批复通知——归校销假。

 

 

 

 

 

《阳光小学图书角管理制度》


为提高学生阅读、写作及综合素养,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阳光小学建立了班级图书角。为了更好地充分发挥班级图书角的作用,特制定班级图书借阅使用制度如下:

1.每班设1名图书管理员,负责班级图书的借阅和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借阅时间:周一至周五(12:20:---13:40)

2.学生借阅图书应先翻阅《图书目录》后,向图书管理员提出所要借阅的书名,每位每次只能借书一本,不准随意在图书角乱翻。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或其他影响秩序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3.凡本班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由班级图书管理员允许,并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名称、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每次每位同学只能借阅一本图书。

4.所借图书最长不可超过5天,以便于其他同学借阅;最短也不可3日内归还,以保证认真读书,并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者可续借并进行续借登记。

5.借阅者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如有损坏或丢失要按照图书原价的2倍赔偿。

6.借阅的图书不能转借给别班的同学。如有发现将严厉批评,并取消借阅资格。

7.图书管理员要严格按制度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并认真填好借阅记录。非本班级学生不能到本班借阅图书。

8.班级将定期开展读书小博士的评比活动,以检查同学们的读书情况。认真读书有所收获的要予以奖励。

9.放假前一周,由图书管理员清查一次借出的图书,把未还图书人的姓名及书名、单价抄送班主任处理。 

【注】:班级图书为班级同学捐献,所以捐献时请写好姓名,以便日后统计。

                                     

 

                                                  

 

《阳光小学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卫生区划分到各班级、各处室,班主任、各处室主任分别为责任区的责任人。

第二条、各分管的卫生责任区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建立卫生监督岗。

第三条、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赃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在指定地点。垃圾桶套袋加盖。

第四条、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第五条、加强粪便、垃圾管理,及时运出。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秋季节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第六条、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第七条、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痰盂、果皮箱等。

 

 

 

 

《阳光小学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水平。积极培养,造就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学科带头人,组织中青年教师学习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第二条、每周组织业务学习,由学校制订全学期的学习计划,确定每次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步骤、方式,由各教研组制订本学科全学期的业务学习计划,确定每次学习的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第三条、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集体学习和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集体备课、业务讲座等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条、集体学习时,必须遵守纪律,聚精会神,做好学习记录,学习时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学习时间要关闭手机和呼机,不得会客。

第五条、自觉进行文化业务自学,大专以下学历的青年教师必须参加学历进修,对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班,必须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参加学习,做好笔记,学校组织检查、交流。

第六条、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精心做好笔记,认真整理材料,回到学校要作评细汇报并进行汇报开课。

 

 

 

 

《平顺县阳光小学教学常规制度》

    

    教学活动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常规是指符合教学规律的各个教学环节必须遵守的基本规则。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修订《平顺县阳光小学教学常规要求》。

一、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它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所有计划均按学期制订。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要以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为依据,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本学期的教学工作目标和教学质量要求,具体规定教学工作的内容、进程、措施与方法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总体安排,必须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拟订,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在开学三天前印发至所有任课教师。

(二)任课教师教学计划

1、任课教师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依据国家课程标准,结合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研组工作计划,针对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实际,于开学一周内制定出本学期的教学计划,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后方能实施。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要随时跟踪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

2、教学计划一般应包括:对上学期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三维教学目标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对本学期教材的知识体系、教学目标、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以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列出教学进度计划表,写明单元(或章节)课题所需课时、起讫时间,安排好课外辅导、专题讲座、学科竞赛、考试考查、综合实践、校本课程等活动。

二、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教师应在备课上下功夫,不得照搬照抄教学参考书和现存教案,严禁无教案上课。

(一)个人备课

1、备课标。(1)认真学习课程标准,领会和把握课程标准对学科的性质、基本理念、任务、目标、内容、实施原则和评价等基本精神的表述,从整体上把握学科的性质及教学的总体要求,并应用它从宏观上指导备课和上课;(2)参照课程标准的具体课程目标和内容来确定一定时段的教学目标和内容。(3)准确把握课程标准对本学科具体内容教学实施的基本理念。

2、备教材。 (1)深入钻研教材,挖掘教材的思想性,理清教材的层次结构和知识的内在联系,弄清本章节知识在教材知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钻研教材中的插图、表格、注释和作业等;(2)研读有关教学参考资料,整合教学资源。(3)把握教材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确定在教学中应该达成的三维教学目标。(4)树立用教材教而非教教材的理念。

3、备学生。(1)老师个人备课要认真分析和把握学情。了解学生学习的态度、兴趣、习惯和学习需求,从学习水平、认知结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生活体验等方面作全面分析,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2)依据学生的认知水平,知识经验,为指导学生进行主动的知识建构精心编制学案。

4、备学法、教法。(1)在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的亲身体验和感悟,培养和帮助学生形成问题意识,注重学习形式多样化,认真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2)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教学内容和课型特点,结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征和认识规律,以及课程资源条件、教师的个性特征,灵活适当地选择有效的教学方法,引导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等多种学习方式,在主动构建中习得知识与方法,在感悟、体验中发展情感态度价值观。

5、备教学媒体。根据教学的需要,以教学效果最优为原则,恰当运用教具、学具、挂图、视频、模型等多种媒体辅助教学,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

6、备教学过程。(1)创设情景,导入新课;(2) 师生互动,主题探究; (3)及时反馈,达成目标;(4) 总结归纳、拓展延伸。

7、书写教案。备课应形成教案。完整的教案应有课题、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资源的选用、教学媒体的应用、学法教法的选择、教学过程安排、板书设计、课堂小结、作业布置及课后反思等。

关于撰写教案的说明:(1)教师必须按章节(单元)分课时写出书面教案;(2)教师必须做到超前备课一至三节。 (3)有条件的教师可以实行电子备课,凡采用电子备课的,课件只是教案的组成部分,任课教师不得以课件代替教案,而且必须要有施教批注的纸质教案。(4)教龄在十五年以上、任教未修订的同一教材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以在上一轮教案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教学体会和学生实际修改后再使用一轮。(5)任好几个班课的教师,所任课时最多的一门须写出详细教案,其余学科可以写简要教案。(6)除集体备课和电子备课外,其它的教案不准使用打印的教案。(7)每学期书写教案的数量,至少要有16周按课程计划规定的周课时量的节数。

三、上课

课堂教学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环节。教师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因材施教,循序渐进,启发式教学等原则;针对所教班级的学生精心设计,让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有所启发、有所收获,让优秀学生更优秀,让每个学生有进步。

1、教师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得随意缺课、调课和停课。严格执行课前候课制度,预备铃响后,教师应到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情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发现缺课的学生要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家长。上课时,教师应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衣着整洁、得体、款式大方,不浓装艳抹,不穿过于暴露的服装和拖鞋,不随便出教室,不接打电话,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吸烟,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上下课师生应互致问候。

2、教学内容处理得当。引导学生理解和掌握学习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感悟和体验学习内容中蕴含的科学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教师讲解科学准确、详略得当,知识梳理脉络清晰。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分析疑点,夯实基础,发展能力。

3、教师要摒弃满堂灌的陋习和过于重视结论告知的教学倾向,要加强学法指导,引导学生围绕学习目标,主动参与自主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灵活组织和调控课堂教学。正确处理预设与生成的关系,能敏锐地捕捉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各教学环节过渡自然流畅;对学生的学习过程、方法和结果及时作出恰当的评价。

5、科学设计问题,精选例题和习题。设计的教学问题要具有思考和探究价值,精选的例题和习题要体现基础性、针对性、梯度性,力求精讲精练,及时巩固。

6、合理使用教学媒体,注重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讲究实效;教师应充分运用远程教育资源服务课堂教学,保证远程教育资源运用率达标;教师应充分利用教具教学,充分发挥教具资源的直观性作用。

7、 教师上课必须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板书。课堂语言要规范、清晰、准确、生动,具有条理性、启发性,语速不能过急或过缓。板书要规范、科学、正确、清楚、条理性强。要体现知识的形成过程和教学流程,简明扼要地揭示本节课的知识要点。

8、教学反思是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教师课后要及时总结教学的成功经验,反思教学中的问题与不足,思考、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今后改进教学提供借鉴。教学反思(后记)的数量不得少于任教课时的三分之一。

四、作业的布置与批改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可帮助学生消化和巩固课堂所学知识,培养能力。教师批改作业,可了解学生的学习态度、效果,以利于教师及时调整教法,指导学法。

1、布置作业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以课本内的习题为主,也可另外精选少量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习题。作业布置可采用口头、书面、观察(观摩)、制作、操作、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2、作业布置要结合学科特点、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倡导分层作业和“自助式”作业。

3、作业份量要适当,难易要适度。基础学科的课外作业总量应控制为: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不超过一小时,严禁用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

4、作业批改要及时。作业评价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作业评语要体现激励性;要求以教师批改为主,格式、书写要规范,批改后要注明批改日期。提倡精批精改、面批面改和在教师指导下的互批互改。作业布置与批改应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任课教师要建立学生错题档案,指导学生建立并使用好错题本。

5、要求学生做到认真、独立、按时完成作业。作业书写要规范整洁,条理清楚,及时订正,逐步形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五、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照顾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必要手段。

1、课外辅导要做到“六定”:定计划、定内容、定主讲、定对象、定时间、定地点。

2、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科优秀生。任课教师应注重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加强学科竞赛辅导,激发学习潜能,发展个性特长。

3、要关注学困生。教师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班主任、家长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开展个别或小型的辅导,使学困生尽可能跟上班级的学习步伐。

4、加强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要关心学生的心理,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教会他们正确面对挫折,用良好的心态对待生活、学习和人际交往,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5、加强学生综合实践辅导。要结合学科实际积极开展课外阅读、社会实践、以及跨学科知识辅导等活动,不断开发学生智力,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6、加强音体美等学科特长生的辅导。要根据学生特长,激发兴趣爱好,促进学生专业发展。体育教师要成立长年体育代表队,音乐教师要成立文艺表演队,美术教师要成立美术兴趣小组,并定期开展活动。

7、教师要正确处理课内教学与课外辅导的关系。不得在辅导时间讲授新课,不得以辅导为名进行成建制补课,不准滥编滥发各种资料,更不准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兜售资料。


 

 

 

 

《阳光小学电子备课管理制度》


1、学校45周岁以下教师实行电子备课,45周岁以上教师采取自愿原则,可纸质备课也可电子备课。

2、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电子备课包”认真编撰教案和课件。

3、备课要及时,可适当超前备课,教研组每周一查,教务处每两周一查,指出缺点,及时修改。

4、学期末,教务处要把每次检查积分汇总,作为绩效工资及各项评优评模基础积分。

5、本学期课件可下载修改使用,教案和教学目标、重难点必须按照备课模板认真撰写,不得抄袭。

6、学期末,学校进行教案评比,优秀者适当奖励,并可作为长期教案范本持续使用。

 

 

 

 

《阳光小学听评课制度 》


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一方面,能使学校领导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便于领导发现教师教学优点,并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另一方面,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

教师:听课每周不少于1节。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教师之间独立听课可以协商进行。

2.集体听课。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汇报课等。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不能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不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所有听课者都应写听课简评。

(四)听课记录的写法:

  1.在写听课笔记时,不要偏重于课堂记录而忽略评点,好的听课笔记应是记录与评点兼顾,重于评点。

  2.记录教学流程时,要抓住重点,内容要有选择,落在纸上的文字应简洁、精炼。为了节省时间,对于经常出现的语句可以用特定的符号代替。

  3.课堂评点内容包括讲述者对教材的处理、教学的思路、教学目标的落实、教学重点的突出、教学难点的突破、教学方法的选择、教学手段的运用、课堂教学的调控等内容。

  4.课堂评点两种形式:(1)间评,即把听课过程中对师生的双边活动产生的随感记录下来,可不拘小节,哪怕是一闪而过的思想火花产生的只言片语;(2)总评,对间评综合分析后形成的有一定条理有一定深度的意见或建议。

  5.评点除了对课堂教学的个别环节和全部过程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与评估外,同时还可记下当时自己对教学的感悟、反思和心得,既可有感性的认知又可有理性的观点。待评课时与讲授者及其他听课者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并在今后的教学中借鉴好的经验,改进自己的教学。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既不能“一团和气”,也不能吹毛求疵。

2、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3、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4.评课时,由执教者作好记录,评完后再有执教者写一份详细的高质量的教学反思打印后交教导处。

三、纳入常规管理,与业绩考评挂钩

为了把听评课落实到实处,本项工作纳入教师奖惩制度,教师外出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按奖惩制度酌情扣分。

 



 

《阳光小学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条、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定期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第二条、责任制度 

一、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二、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     

四、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五、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第三条、审议制度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三、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四、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五、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第四条、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二、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第五条、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一、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二、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     

第六条、备案制度 

一、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二、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新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三、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四、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反馈制度 

一、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二、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四、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考核制度 

一、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对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二、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三、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第九条、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律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一、工作人员违反 《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二、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三、违反规定收费的; 

四、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五、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 

 


 

 

 

《阳光小学一次性告知制度》


学生家长或其他办事人员到我校办理有关事务或咨询有关事项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的理由。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员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手续和材料,对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需退回补办,或不完全具备条件而暂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及不予受理的理由。对当事人所办事项涉及多个处室,或相关手续、材料不清楚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员应及时帮助其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违反本制度,贻误工作或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阳光小学首问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我校全体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我校第一个接待或受理服务对象的来电、来信、来函、来访或询问等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第三条  我校遵循“首问负责,对口接待”原则处理服务对象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  首问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  

(一)熟悉我校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二)接听或接待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文明用语。

(三)认真做好服务对象的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如服务对象姓名、联系电话、需要服务的事项等)。  

(四)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首问责任人应遵循符合规定、实事求是、快捷准确的原则予以办理;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办公室领导后按规定办理。  

(五)属于我校其他工作人员或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首问责任人应按一次告知制的规定,及时将服务对象介绍、引荐到相应工作人员或职能部门,服务过程中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六)属于我校其他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内的服务事项,当相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及时联系责任人或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五条  除匿名来电、来信和无理取闹的来访者外,首问责任人或承办人要主动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平顺县阳光小学AB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提高教育教学效能,推进制度建设,更好地服务群众,特制定AB岗制度。
  一、教育教学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必须履行离岗告知手续,并说明具体离岗事由、时间及到岗时间。 
     二、无论何种原因,离岗人员必须按以下程序履行离岗告知手续。 
      教育教学人员离岗在2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需向教务处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科室(办)负责人离岗2小时以上、半天以内的,需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离岗。副校长离岗需同时向校长、教育局分管领导告假、告知;校长离岗需向局分管领导告假;离岗一天以上的,按请假制度执行。 
     三、所有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 
     四、各科室(办)要做好内部工作岗位的衔接,工作时间所有岗位必须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本岗位工作人员离岗,必须指定代行职责人员(AB岗制),禁止因工作人员离岗导致业务中断,影响教育教学及群众办事。 
     五、各科室加强对工作人员在岗情况的检查,凡未履行离岗告知手续而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凡履行告知手续而未按时到岗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对违反离岗告知制度有关规定的,除给予当事人处分外,应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 
     六、发生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期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岗。

 


 

 

 

《阳光小学服务承诺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观念,切实改进作风、端正行风、履职尽责、提高效能,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公众,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平顺阳光小学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建立和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及考核使用制度;以“学规范、强师德、树形象”为主题,不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树立教师良好形象。 

二、模范执行政策法规。严格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格执行平顺县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对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违法违规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三、倾心呵护学生成长。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尊重学生家长,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呵护学生阳光、健康、快乐成长。 

四、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按照国颁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上好课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加强过程管理,全面推行质量承诺。 

五、强力规范学校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收费政策,切实加强学校教材管理,严禁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严禁乱印教辅资料;严肃查处学校内部的乱收费行为;全面实行收费公示,严格收支两条线。   

六、全面推行阳光校职工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委员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及师生员工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和办事结果,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上级、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

七、真诚热情服务群众。本着“热情、周到、优质、高效”的精神,对前来办事人员,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忱、服务周到;执行公务,做到依法行政、公正公开、一视同仁。 

八、全面提升办事效能。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建设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的领导班子为目标,保障政令畅通。 

九、切实加强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事项,不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违规干预招生录取、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科研项目评审等工作。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以上服务承诺,热忱欢迎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和上级机关进行监督。

 


 

 

《平顺阳光小学责任追究制度》


为严肃学校行政纪律,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行政效率,促进规范化学校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本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一)无正当理由,对来访家长推诿或拒不接待的;

(二)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不办或拖延办理的;

(三)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不属职责范围的事项,不说明、不移送的;

(四)刁难、粗暴对待家长,或因言行不文明而与家长发生冲突的;

(五)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章、财务章的;

(六)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交办工作的。

以上情形之一,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由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较轻给予直接责任人员批评教育或诫免谈话。

(一)不经学校同意私自收费的;

(二)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的;

(三)进行有偿补课办班的。

以上行为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纪律给予处理。

三、全校职工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三)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五)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六)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七)违反纪律的其他行为。

 

 

 

 

《阳光小学文明服务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优质服务和“窗口”文明建设,规范礼貌用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校形象工程建设上一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无特殊原因不得擅离岗位;

二、严格执行公休日值班制度。

三、上班时着装规范、整洁、举止端庄,不大声喧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接电话时彬彬有礼,待人接物要有礼有节,善于运用礼貌用语,禁用行业忌语;

五、持办公场所整齐清洁,各种教学资料摆放有序;

六、认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各方面素质;

七、耐心、细致解答学生、家长提出的疑难问题;

八、严禁与学生、家长发生口角、争吵;

认真履行承诺制度,杜绝违诺现象发生。

  

 

 

《阳光小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公共财产是学校开展政党的教育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为切实保护我校的一切公共财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全体师生员工须遵照执行。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一是建立公共财物借、还登记制度。凡是向公共财物管理责任人借、还公物,均记录好借、还公物的品种数量及日期和其它应有的说明。凡有损坏或遗失,借物人须昭价赔偿或负责维修好。登记薄将作为财会档案予以保存备查。二是会计要建立健全财产管理财薄,及时准确地做好记录,做到物物有账,账物相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成雪英负责,少先队活动室公物管理由郭瑞宁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郭志明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阳光小学家校联系制度》


家校联系是班主任与家长互相交流沟通,了解、研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增强教师与家长相互理解与信任、融合关系,改进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共同创建家校和谐氛围,促进家校合作和教育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制度:

1、牢固树立正确的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观念,努力扭转在家校联系中的“单纯电话联系”,以及向家长“告状”的不良倾向,切实提高学校与家庭联系质量,推进家校合作教育的实施。

2、积极主动取得与家长的联系,并利用正确渠道、采用正确的方式,实事求是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做到公正、公平,不虚报、不隐瞒。学校欢迎家长进行校访,班主任教师对家长来访应当礼貌接待。

3、落实执行学校家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课外时间,及时完成对本班同学的分片拜访和家访任务。班主任应当对本班每个学生进行家访,重点学生要多次家访,同时及时做好有关记录与反馈工作。

4、认真组织家长参加家长会,组织家长参加家长学校活动,并按家庭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班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促进家庭教育质量提高。

5、组织外出活动,停课、放假、收费及遇到其它重要情况,教师必须配合学校做好相应工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保留好有关回执。

6、放学后或双休日需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比赛、排练等),应提早一天发出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如有漏报或不报,所产生事故则由教师本人负责。

7、学生在校突然不适或发病,应当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由家长领回进行治疗,如在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先与家长取得联系的同时,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8、学校成立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每学期开办专题讲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集一至二次次会议。

9、各班班主任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家长会。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家长活动。活动做到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

 

 

 

 

《阳光小学值班制度》


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我校值班制度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要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确保校舍、财物安全。

2、带班领导要身先士卒带领值勤教师维护上学、放学、课间操等高峰期学生秩序,组织学生安全过马路,引导家长按学校要求停放车辆,及时解答家长和学生疑问。

3、双休日、节假日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按时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

4、值班人员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并如实填写《学校安全管理日志》。

二、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

3、值班期间,禁止从事其它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做到文明值班。

4、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5、值班人员因不到岗、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并纳入个人量化考核,酌情减分。

 

 

《平顺县阳光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我校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平顺县教育局关于2011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二、实施对象

全校财政供养教职工。(不含民办和临时代课教师)

三、考核期限

前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后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1、考评领导组组长: 王国印

           副组长: 李慧君  郭志明  刘 婷 

成  员: 张会义  杨 宇  郭志明  成雪英  白燕青  陈丽  郭瑞凝

    五、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不得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原则。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

考核共计100分,优加劣扣。其中考勤20分,教学工作70分,师德10分(职业道德5分,德育工作5分)。

2、考核形式

学校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我县标准按月足额发放,奖励性部分每学年分两次发放。采取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或学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通过学生教职工、考核组等多个评价主体,对教师的履职情况、业绩和贡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考核程序

①述职。教职工对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自述自评。

②民主评议。学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记载,组织教职工、考核组等评价主体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实施考核评议。

③量化考核。考核组根据教职工平时工作情况,结合民主评议,进行综合量化考评,得出考核结果。

④公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要在各校区公示5个工作日。核对后,上报发放。

七、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考勤(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婚、丧、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载,基础分20分。

1.请假由教务处统一管理。请假一天以内直接向教学副校长请假;请假2---3天的,由校长批准;超过3天的,由教育局批准。

2、请假一天减1分,旷工1天减3分。

3、请临时外出小假每月5次以内不扣分,不影响每月满勤奖,第6次小假开始每次扣0.5分,每次小假不得超过1小时。

3、迟到早退一次减0.2分;旷课一节减1分。

4、上课、上自习要求提前一分钟侯课。迟到超过2分钟记缺岗一次,超过10分钟记旷课一节。

5、全校开会(总校)、重大活动(元旦、六一、运动会,各种集体比赛、考试等)请假一次减2分,无故不参加者减3分,迟到、早退每次1分。

6、每月正常请假1天以内不扣分,满勤加1分。

7、除突发特殊事件外(可补假条),请假必须发生管理平台程序,教务外调课之后离开。

9、请假程序:管理平台书写假条——告知主管领导——安排调课——批复通知——归校销假。

(二)、教学工作(70分)

1、教学成绩(50分)

A:统考科目教师:

(1)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品德五科。

(2)统考科目教师每学年期末两次考试成绩分别计算,两次得分平均为学期最终得分。

(3)计分办法:单科得分按照“一分两率”,由名次分、平均分差得分、及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基础分为30分。以阳小和实验小学对比为准。

①、名次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每个教师所任统考科目的升级或毕业考试学生成绩与同类学校(实验小学)同科同年级所任学科排名,均分排名第一记30分,第二记29分,第三记28分,以此类推;进步分:所带班级与上学期成绩相比,前进一名加1分,保持第一的加1分;

②平均分差得分:由教师任教学科平均分减年级平均分(阳小和实小)的差乘3得到。

公式:平均分差得分=(个人平均分—年级平均分)

③及格率得分:由教师任教学科及格率乘10得到。

公式:及格率得分=任教学科级格率*10

④优秀率得分:由教师任教学科优秀率乘10得到。

公式:优秀率得=任教学科优秀率*10

⑤优生得分:统计各科前20%的学生数,每生计1分。

⑥以上所有各项的和为教师最后的得分,年级科目多者取所有科目的平均分。

公式:教师考绩得分=名次分+平均分差得分+及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优生得分

B、非统考科目教师

非统考科目教师教学成绩分按统考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计算。

C、升学奖励附加分:全县六年级升级测评考试,全县前100名,每名各任课教师均加2分,

D、每学期新进学生均分达到全班均分的计入成绩,如有任何一科不达均分,本学期不计成绩。

2、教育教学过程(20)分:

(1)备课(4)分:电子备课以学校检查记录为依据,折合相对应的分值。

(2)作业(4)分:以学校检查作业和课时练记录为依据,折合相对应的分值,每学期检查两次。

(3)讲课(5分):主动承担课改示范课或者其他示范课校级加2分,县级加3分;学期赛讲优秀者加3分,其他分别以2、1.5、1计分,无故不参加者不得分。

(4)教研(5)分:以教研组教研记录、听课记录为准,听课每周不少于1次,讲课教师签字,少参加一次扣1分,正常加5分。

(5)考试(2)分:1、期中、期末考试期间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2、监考期间离开考场、玩手机、串考场,一次扣1分;3、考试违规作弊一次扣2分。

(三)、师德(1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遵守执行教育部及平顺县教育科技局和学校有关师德规范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执行学校工作纪律方面的情况。

1、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的,每次扣0.5分,累记;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有关规定,由学校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

2、经学生乱订教辅资料的,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每出现一次扣学期绩效工资的20%。

3、能按照足额交纳公益性捐款的加5分。

4、在县级以上各种考试中违反考试、阅卷、登分规则的,扣1—5分,累计。

5、民主评议5分。

(四)、奖励分:

1、学校中层领导加2分,班主任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活动视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加分,最多2分。

八、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一)班主任费

按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班主任每人每月基本津贴为30元。按班主任总数一半评为优秀,奖励20元。此项费用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予以发放。

(二)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全体教师实得分相加得出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师考核实得分总和,得出单位分值,单位分值乘以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绩效工资总量为扣除相关津贴剩余部分)。

计算公式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绩效考核实际得分。

九、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部分。

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②全年累计旷工达15个工作日,请假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含6个月);

③不服从工作安排,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缺乏大局意识,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考核总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④因教育方法不当或防范不及时,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查实后,除承担相应责任后,并扣除全部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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